可以通过设置不同的工资类别来变通地实现这个功能。
例:假定公司每月分两次发放工资,按照两次发放工资合计计算个人所得税。基本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 资、奖金、缺勤扣款。
第一次发放工资时:发放“基本工资-缺勤扣款”,不计算个人所得税;
第二次发放工资时:发放“奖金-本月的个人所得税”。
【操作步骤】
1、启用工资账套,初始化时“工资类别个数”选择“多个”,“从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”前的勾不选择;
2、分别建立“第一次发放工资”类别和“第二次发放工资”类别,打开“002第二次发放工资”类别,通过设置选项设置002工资类别代扣税。
3、关闭所有工资类别,在“设置”中增加工资项目:基本工资、奖金、缺勤扣款、第一工资类别转入(其它)、第二工资类别扣税基数(其它)。。
4、打开001工资类别,录入相关人员档案和增加工资项目:基本工资、缺勤扣款;
4、进入工资变动,录入人员的工资,进行工资计算和工资汇总。假定本月张三基本工资为2000,缺勤100元,则“实发合计”为1900元;
5、打开002工资类别,重新录入人员档案(或者通过“系统工具”—“人员信息复制”完成人员档案在不同工资类别的复制);
6、对002工资类别进行工资项目和公式的定义;
8、进入“代扣个人所得税”,把应税工资项目修改为“第二工资类别扣税基数”
9、进入工资变动,录入相关工资数据。注意:这里的第一工资类别转入,就是第一工资类别的“实发合计”。
注意:从上面的发放可以看到,第二工资类别中的代扣税,是按照两次发放工资的合计数一并计算的。第二工资类别中的实发合计和代扣税都满足了用户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