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3.3 新增单据
新增单据时,可以人工输入,也可以参照上游单据生成。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新增单据,取决于企业采用的业务模式和参数设置。
【操作流程】
1、 进入单据界面,系统显示所选的单据格式,及最后一次操作的单据。
2、 单击〖增加〗按钮,系统自动新增一张空白的单据。
3、 如果用户新填制的单据为红字单据,用鼠标点击单据右上角的红字单据选择框。
4、 手工输入单据表头和表体内容:直接录入或参照,录入存货后系统自动带入相关信息。根据业务规则,不同单据有不同的必填栏目,如为空系统提示用户输入。
5、 要删除某行,将光标移到当前行,单击〖删行〗,即删除当前行。
6、 要增行,可将光标移到表体尾部空行处录入,也可按〖增行〗增加一行(行前序号由黑变为红)。
7、 要修改栏目,用鼠标单击要修改的数据项,直接输入要修改的数据。
8、 如果不想保存当前输入的单据,单击〖放弃〗按钮,则放弃当前新增的单据。
9、 该张单据被确认正确后,单击〖保存〗,保存该单据;也可以按〖保存〗右上角箭头,选择新增、复制,则系统自动新增一张单据,或将当前单据内容复制到新增单据上。
10、 未保存单据时,如按〖退出〗退出当前界面,则系统提示“单据数据已经改变,保存吗?”,如选择是,则不做保存退出;如选择否,则返回录入状态。
11、 单据增加完毕,再重复 2-9 步骤,增加下一张单据。
12、 当所有单据填制完毕,用鼠标单击〖退出〗按钮或当前窗口右上角〖×〗,退出单据窗口。
注意
新增单据为录入状态,可以进行修改、删除操作。
在未保存前可以按〖放弃〗,放弃当前填制的单据。
在保存后可以按〖删除〗,删除当前未审核的单据。
同一张单据上可以有相同存货、相同自由项的记录存在。
用户录入存货后,系统自动将该存货的代码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计量单位、自定义项、单价等信息带入单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