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3.6 审核/弃审单据
在实际业务过程中,审核常常是对当前业务完成的确认。有些单据只有经过审核,才是有效单据,才能进入下一流程,被其他单据参照或被其他功能、其他系统使用。单据审核后,可以弃审。有下游单据生成,或被其他功能、其他系统使用,视为单据已经执行,已执行的单据不可弃审。单据只能整张审核/弃审,不可拆单。
审核/弃审单据有三种方法:
在单据卡片界面进行审核/弃审。
在单据列表界面双击单据记录,进入单据卡片界面进行审核/弃审。
在单据列表选择单据记录,进行批量审核/弃审。
【操作流程】
在单据界面进行审核/弃审
1、 进入单据界面,系统显示所选的单据格式,及最后一次操作的单据。
2、 用鼠标点击〖上张〗、〖下张〗、〖首张〗、〖末张〗按钮,查找需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;或点击〖定位〗按钮,利用定位功能查找需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。
3、 审核当前单据:点击〖审核〗按钮,系统将当前单据审核,并将当前操作员写入表尾审核人,同时〖审核〗按钮置灰。
4、 弃审当前单据:点击〖弃审〗按钮,系统将当前单据弃审,取消审核人,同时〖弃审〗按钮置灰。
5、 审核/弃审完当前单据,再重复 2-4 步骤,直至所有需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审核/弃审完毕。
在单据列表界面选择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
1、 进入单据列表界面,显示过滤界面。
2、 输入过滤条件,按〖过滤〗可过滤出符合条件的单据列表记录;用户可以按工具栏〖查询〗按钮重新查询。
3、 将光标移到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的任一行,或点击〖定位〗按钮,利用定位功能查找要审核/弃审的单据,双击单据行进入该单据查询状态,进行单据审核/弃审,操作说明见上。
在单据列表界面进行批量审核/弃审
1、 进入单据列表界面,显示过滤界面。
2、 输入过滤条件,按〖过滤〗可过滤出符合条件的单据列表记录;用户可以按工具栏〖过滤〗按钮重新查询。
3、 点击〖选择〗,则选择当前行;再点击,则取消选择;单击〖全选〗,再单击〖全选〗取消所有选择。选择单据的任一行记录,则系统对该记录所属的整张单据进行操作。
4、 选单完毕,按〖确认〗则所选单据被审核/弃审,执行完毕系统提示成功/失败信息。
注意
审核没有数据修改功能,如果发现单据的数据有错误,可以先进行修改,修改后再作审核。
只要该单据未审核,不管该单据是否记账或当月是否结账,均可对该单据进行审核。
已审核的单据不能再修改、删除,不能再审核。
审核后的单据为有效单据,可以被其他单据或其他系统参照、使用。
以下单据不可弃审:
已执行的单据或已关闭的单据。
有下游单据生成,或被其他系统使用的单据,除非将生成的下游单据删除,或取消其他系统的相关操作(如记账、制单等)。